文學獎事件兩篇,寫於金典獎及林榮三之後
- 沐羽
- 2023年11月14日
- 讀畢需時 8 分鐘
已更新:2024年10月16日
寫於金典獎事件後(231102)
無論怎樣都好,文學獎都是一個從上而下的分配制度,政府、媒體、學校,你都不會看見評審是被民主地選舉出來的,不會有「我喜歡這個作家,讓他來評審我的參賽作品吧」的狀況。文學獎是文學的選秀,讓權威的評審們給我一些獎金。
除了獎金,文學獎分配的是榮譽。文學是榮譽的親戚,可以看見作家們在構思作品時,考慮的通常都是錢以外的東西。藝術價值啦,史學意義啦,激進或保守的重新劃界啦。諸如此類。不過,榮譽自古以來都是貨幣的替代,它能引起的忠誠和瘋狂比起貨幣還嚴重。於是這次金典獎的評審紀錄引起軒然大波:你把我的榮譽分配得這麼兒戲?把我精心寫出來的作品拿去做部隊鍋?
評審的構成總是讓人憂心,過往有朋友跟我說,他會看評審是誰來決定自己寫得怎麼樣。但除了評審以外,令人關注的還有類別。單篇的文學獎通常以文類來分,小說散文詩歌戲劇。不過來到整本書的分類,就各出奇謀。比如說:
Openbook年度好書獎:中文創作,翻譯書,生活書,童書台北國際書展大獎:小說,非小說,兒童及青少年類,編輯金典獎:大獎(第一名),金典獎(後面幾名),蓓蕾獎(新手獎)
每個書獎都有明顯的差別,各有計算與邏輯到我們一眼就知道它有一個動機在那裡,由是,沒有真正的「好」和「壞」。這個獎所認為的好,和另外一個獎認為的好,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說,這次金典獎公佈後的諸多紛爭裡,其中一個是討論它應不應該分類別。文類混在一起比那麼不公平,倒不如分開比。當然,如果要分開比,為甚麼不去其他獎比。台灣又不是只有一個書獎。
在這裡邏輯大概就是,因為這個獎是國家辦的,有幾乎最高的認受性,它(用納稅人的錢)由上而下分配榮譽,建立經典,於是我們要求榮譽分配得公平一點。這是相當合理的要求——如果要為這幾天的討論勾出一條主軸,應該是這個。
(題外:我沒有報名這個獎項,老實說,這個獎項在這幾年內都與我無關,我沒有台灣身分證。所以我的trashtalk沒有利益衝突(利申:有交稅)。當然,這也不代表我不想得獎——如果我入圍後看到這份評審紀錄,應該也會氣得跳腳。)
然而,到底要怎樣才可以讓一個文學獎「公平」?如果它本身就是一個分封制的東西?這種不公平的根源甚至能上溯於一百年前,當詩與小說在五四裡逆位,小說救國而詩被逐出殿堂——我們可以看見台北國際書展大獎的分類,隱然就是這個邏輯的淡化變形:小說獎,非小說獎。關於書獎應不應該分類別的爭拗,始終會落在應該respect文類差異,還是respect同場競技這兩者的分野上。如果不分組,是不是導致雞同鴨講?如果分組,是不是只是一種便於管理的行政考量?
到底分不分組?要怎麼分組?考慮的點始終還是幾個:A)這獎之於文學場的重要性;B)這獎之於作者的重要性;C)分組用來鼓勵什麼;D)分組用來防止什麼。
這是文學與制度之間的關係,還有這個獎項跟文學史的關係。如果作者的目標是經典化,又這麼著重單一獎項,我想這是比較理想主義的。去提出改革吧,在理解獎項的邏輯以後,反正這裡是民主社會;或去別的地方吧,去媒體、去學院、去市場,在數量和質量上獲得榮譽。我想寫作的要務在於:知道自己去想哪裡,以及不去哪裡。及後進行說服,在作品以內與作品以外的地方說服。
寫於林榮三事件後(231114)
讓我從一個比較溫和的角度進入這次爭議,在分析喬伊斯的小說時,伍德(James Wood)寫下了這句話:「輕輕地請求我們相信,這使小說如此動人。 」
這句話有什麼意思呢?一、小說需要說服別人,因為有些東西不說服的話,讀者會覺得不對勁;二、說服人的方法有所分別,伍德喜歡輕的,有人喜歡粗暴一些。
重點在於要說服的東西。在伍德那裡,是他視為最高標準的關鍵:寫實。換句話說,要夠真實,be real。就算天上掉下五十台要征服世界的免治馬桶,其他人的行為都要符合邏輯。小說作者有責任在說服上交足功課。
以上是小說的範疇。至於散文,說服寫實是可以被省略的。它預設為真,作者寫的東西來自於經驗或推論,散文是散文家的名片。他是誰,他的視力如何,他的想像空間有多遼闊,他的文字有多刁鑽,他的學識與美學,他的政見與意識形態。換言之,他們集中力量做一件事:說服讀者他寫得好(這裡很自由,由作家自行定義什麼是好)。
而這就出現了一個狀況,散文獎——指匿名單篇散文獎——是抒情散文的競技場。它有一個固有問題:先預設所有人都寫「真」的東西好了。怎樣把幾個人的情感放上天秤衡量?「掉了錢包迷路又拾回」比較好,還是「北漂打工回家死了貓」比較好?
於是比較的就是文筆,評審只能看作者怎樣營造文章。但是,到底是寫得非常好的「掉了錢包迷路又拾回」比較好,還是平鋪直敘的「單親打工回家死了貓」比較好?
結論:沒有辦法放棄事件的重量而只談文筆。這是以藝術化真情實感(簡稱加工)作為評判標準的文類,這究竟是誰的真情實感?匿名的文學獎機制把作者藏在面罩後。作者的文筆和作者的情緒一分為二,骨肉分離,評審只看得見肌肉的健康狀況,卻不會知道它與骨架的協調程度。
抒情散文是一個跟作者之死處處對著幹的文類,我們閱讀散文,就不自覺地被引誘去認為自己已經認識了作者。而評論家即使在文章裡嘗試殺死作者,把他的重要性降到最低,最終還是得回去他們的空墳面前考古。情感的真實性是永遠的幽靈,在這個文類上遊蕩。
你會繼續閱讀散文,是因為作者說服了你,直到你不再想被說服為止。
這就是散文家的壽命,他的生命線依附在真實性的美感上。
回來文學獎體制上,單篇文學獎為了公平性,大多選擇了匿名評審制度。世上沒有完美的制度,其他文類就算了,散文這個強調作者的文類,在競賽上糊了名。換言之,原來我可以只練肌肉不用管骨頭撐不撐得住。我還管他去死呢?
就在十年前,黃錦樹寫了這樣一個故事:「多年前有位小說寫手也常冒充弱勢族群的口吻,以抒情散文去漁獵各文學大獎。時而是盲聾,時而是肢殘,時而是智障,令老實的評審讀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頒獎時卻當場傻眼。只見來人耳聰目明,健步如飛,衝上頒獎台,且聲如洪鐘,妙語如珠。本以為是家屬代為領獎,不料真是的本尊大人。」
散文獎是一條可以隨時歪掉的梯子,我們可以怪責投機份子,可以怪責看不出端倪的評審,但梯子還是得修的。沒有完美的制度並不等於擺爛不做。世界不是伸出手指說這個很難那個又有問題這個政治不正確那個倫理上又有疑慮就能登高一呼大家可以回家睡覺的。
問題就是散文獎裡為什麼都是抒情散文?為什麼集中在四五千字內?它嘗試建立的是什麼?沒在條款裡寫明真實性,又把潛規則拿出來講大道理,是不是資訊不透明?是不是在鞏固建制?
那當然是在鞏固建制,哪有文學獎不是為了鼓勵文學繼續承傳而存在。但與此同時,這個體制的鬆動和改革雖然有落差,但也遠遠不算無藥可救。至少,這些獎項和條款不是聖經,每每出現問題都可以鬆土翻耕。現在的挑戰是,散文類如何在比賽裡確保消除爭議,而非依賴揭曉以後暴露真實性的後見之明?
散文是一種「別的」東西,它在最開始就像迷因一樣站在派對邊緣:他們都不知道我很努力。五四時小說和詩做了一次易位,小說擔起救國大旗,詩退位讓賢。至於散文一路搖搖晃晃活到現在,幾乎沒人成功為它建立一套批評(管理)體制。
散文跟抒情傳統難兄難弟手足情深,而現今的文學獎鞏固了抒情散文的領航地位。至於議論、說理、雜文等等,成了別的的別的。就算散文曖昧不明又經常跟其他文類語焉不詳地眉來眼去(散文化、詩化、小說化、電影感),評審委員仍然是攪盡腦汁去強調抒情散文的「真情」,就像今屆評語:作者展現的真誠與勇氣不容懷疑。
(真誠和勇氣,在這裡是匿名的。匿名,其後得獎時顯露真身。這始終是一個比賽,這個比賽容許匿名的真誠和勇氣,然後在最後掌聲雷動時將封條撕去——這位,就是真情實感的散文新星,他有勇氣與真誠,他的名字是⋯⋯)
可以說,回到先前所說的真實與虛構被一砍為二的管理困境,是在比賽規則上無法克服的,而在散文裡虛構經驗的做法也是無法杜絕。就連爬了一整條歷史血脈的黃錦樹,也只能講個「黃金之心」來讓參賽的作者好好約束自己:「抒情散文以經驗及情感的本真性作為價值支撐,文類的界限就是為了守護它。讀抒情散文不就是為了看到那一絲純真之心、真摰的情感、真誠的抒情自我,它和世界的磨擦或和解。」
但是,又或其實這一切,都是另一個狀況:散文作為當代中文一個特殊文類,如果它可以歷久不衰地一再出現問題,是否側面顯出它健康得可以容納這小小的失誤?因為至少,現在尖銳的問題其實只局限在於文學獎體制,而非實際出版的散文集?會不會一本散文集,才是真正的檢驗標桿?
以上討論的是一個關於後見之明的問題,獎項揭曉,真實性的露出,隨後引起爭議。但還有什麼是後見之明的?風格。巴迪歐(Alain Badiou)說:把兩句句子連在一起的積極活動被稱為表達,而決定表達的規則,就是風格,而這只可能從後往前回顧時才看得清楚。
如果只能在後照鏡裡觀察,那麼,會不會抒情散文比賽的改革方向,是從複數開始?如果它的真實性危機在糊名制度當中無法排除,以數量來排除些許虛構性會不會暴力直接?(至少,不會有連續擔任漁樵耕讀的萬能老爸;至少,這個文類才三四千字,還有時間煮多碗黯然銷魂飯)把它提早搬上合集的議程,像一本書,一個系列,一個部落格,是否一個比現況更有效的判斷方式?反正,參加文學獎的朋友,終究有一個結集的夢。
這沒有解決到匿名文學獎的問題,尤其是糊名後的倫理規範,那是無解的。你要怎樣證明一個遮住面孔的人五官端正?就只能靠他自己的描述。而數量的增加,至少能讓他說服讀者的時間變長。反正到了出版新書時,這些難關早晚都會遇上。又或,這至少提高了投機的成本——又或,如果具備這樣連續虛構的能力,應該也能殺入小說組了。
短篇小說集要放進短篇小說集裡看,散文也是。如果沒有辦法用一張名片判斷文章的好壞,我建議複數檢驗。人的存在由複數的情感共構而成,一如好的散文家不會只寫一篇文章。這也是單篇與書獎的差別,當然,也是爬梯與造屋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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