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文學獎吵架時間到!春季篇
⓪ 每年文學獎吵架時間到!【春季篇:單篇文學獎特輯】
① 遊戲有遊戲的規則,文學獎是遊戲。我們可以無視規則(藝術本來就是挑戰規則),但不應該因為無視/輕視/敵視規則而落選還感到不服氣。這條路是我們先選的,仆街唔好喊。
② 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一邊擺姿態,還一邊期待被評審肯定,這才是奇怪之處。
③ 但文學獎有時就是這麼奇怪,就是有些非常奇異的作品可以越過遊戲規則,捧回獎項。正因如此,文學獎才如此讓人迷惑與著迷,讓人前赴後繼。
④ 進一步說,挑戰所發生的時空,大部分都不在文學獎這裡。但偶然我們還是可以看到文學獎有風格很強烈的作品,但這句話的前提是「偶然」,這就是文學獎的漂亮之處。
⑤ 挑戰成功不是「常態」,文學獎首先看四平八穩,再看雕龍雕鳳。你可以設計一張左青龍右白虎的椅子,但如果一坐上去就散架,那就不是好椅子。就算你面紅耳赤地說它是裝置藝術,然後還拍下來循環播放,再給我VR和氧氣罩沈浸式體驗,說這是挑戰常規的做法——也不能要求這個遊戲肯定你。我們可以去其他地方,但不是這裡。
⑥ 關於平衡:藝術的挑戰,以及被評審肯定。這兩者本身就很難兩者兼得。(經典散文問題:當我將經驗轉化成文字時,為甚麼別人要讀它?是因為我、因為經驗、因為文字,還是因為轉化?)平衡的夢想就是「我全都要」,但事實上就是我們在玩一個遊戲。
⑦ 第一個總結:練文筆。你已經抄襲和模仿足夠的大師了嗎?你已經把一個你想成為的對象囫圇吞棗,至少兩次了嗎?你已經將你的文學偶像如同襪子那樣,內外翻轉並滲進你的腳踝,成為你的皮膚了嗎?你的皮膚如今滋長出自己獨有的氣味了嗎?
⑧ 文學獎的精妙之處,就是這些所謂的氣味比起走得穩妥重要。風格是這個加冕系統的終極目標,風格可以摧毀形式與內容,風格可以摧毀形式加內容。但你的風格足夠了嗎?(這題同時問我自己。)
⑨ 文學教育讓我們去看風格(福樓拜),去看天才(蘭波),去看一閃而逝(班雅明),然後把他們放到前方,並叫我們去跪拜(以一種不可以那麼明顯地跪下來的形式,經典文學式賦魅袪魅全包宴盛惠四年學費或更多)。在獎項面前,這直接導致挫敗,因為這告訴我們,我們並不是天才,連努力也不夠。
⑩ 藝術鼓勵天才,天才凌駕獎項。我們投稿參賽,別想那麼遠吧。
⑪ 這一切會不會只是自尊問題?
⑫ 原創性的問題,當我們說到名匠或達人時,都講潛心苦練,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最後找到自己原創的風格。這種說法跳過了中間所有關於苦練的步驟,而苦練本身就是規則的規訓。
⑬ 匠藝本身會構築出自尊,一個人反覆鍛煉後會產生沉沒成本謬誤,努力會將自尊越滾越大,自尊又因為努力而受挫。人在挫折時會產生攻擊反應,所以要回到②。這些對於技藝(文筆)來說是枷鎖,是拖後腿。
⑭ 有些人會說文學獎本身就在拖文學的後腿,按此邏輯,美術館正在拖畫作的後腿,公園正在拖雕塑的後腿,出書正在拖單篇的後腿,追求被人肯定就是拖後腿,我想這位發言人現在健步如飛,十條腿都沒人會拖。奔跑吧梅洛斯。
⑮ 回到制度與遊戲。藝術遊戲本身就在鼓勵不透明,所以解釋起來特別不容易。文學是甚麼,有甚麼用,要去哪裡,它沒有一個快速回答的標準答案。正因如此,每當文學和金錢混在一起(文學創作加經濟收益?In this economy?)就更容易失焦。在一個以賺多少錢來衡量人的價值的主流觀念裡,在衣食住行不是必然的社會裡,違反效益是笈笈可危的。更不用說以賺錢衡量價值的人,最熱愛給你人生建議了。「阿叔教精你啦世侄……」
⑯ 更難解釋的,是文學創作在追求另一種貨幣。得獎賺錢固然好,文化資本(我還是偏好榮譽這個詞)更重要。這就是為甚麼文學獎會回到自尊的問題,它是心量體積的延伸,如果不是指權力的話。馬斯洛講吃飽睡好才追求自我實現,藝術和文學偏偏反過來搞。
⑰ 但藝術本身就是通過重重的不透明性來建立幻覺。不同於法律,法律的守門和自生系統會衍生出各種代言人,文學不一定追求被理解,有時作家還會從背後痛扁編輯或行銷,反之亦然(代理問題,Agency problem)。藝術的幻覺組合起來生產出各種言辭,言辭組合起來架構出場域,場域成立了就為人分三六九等。文學獎就是創作者成為九品芝麻官的入門券(之一,要強調之一),藝術鼓勵我們無視/輕視/敵視規則,但我們要知道自己在對抗甚麼,並劃出範圍。
⑱ 而文學的範圍不外乎是以下兩極的拉鋸:日常語言與藝術語言。前者追求透明清晰,平滑無阻,一眼就知道對方在講甚麼;後者追求攀山涉水,柳暗花明,奇撚柒怪。無論是任何一邊,靠得太近都不是好事,平衡才是好的。回到椅子的比喻:如果目標是文學獎,就先坐穩再青龍白虎。有時不只文學獎,是文學,但到了後者就都是選擇了,因為文學可以完全站不穩,但能飛啊。
⑲ 再來一次:文學獎的遊戲規則。文學獎本身就是一種選擇,一種分配。這種分配成立的原因之一,是它省卻了整個社會/文壇搜索作家的交易成本,它把投稿者集中處理,而不是在100個文學雜誌的100個投稿專欄裡尋找明日之星,又或在10000條文學Threads裡找到一篇驚天動地之作。有燈塔的地方就會有船,多船的地方就會有人蓋燈塔。
⑳ 擁有一百個作家的平台很美好,去中心化的想法很美好,但事實就是,像文學獎、年度選、雜誌等等(Hater說山頭或部落主義、社會學叫加冕封聖系統)需要繼續存在。建制需要存在。所幸的是,台灣文學獎的建制非常鬆動,否則我們今天不會討論②,還在討論⑭,更慘的可能還在內部檢討⑮。
㉑ 所以如果文學獎存在遊戲規則,得獎體就肯定是存在的。為了被選上,為了爭取那經濟及文化資本,貨幣與榮譽,為文學獎打磨一篇文章並不算太困難的事情。然後我可以肯定地說:得獎體是易變的。假設我今天是得獎體大師,你看我不順眼一棍把我打到昏迷五年,五年後我甚麼獎都贏不到。不如想想五年前的得獎體文章?(如果你假設有得獎體的話)
㉒ 得獎體講求形式與內容,形式加內容。這兩者的持續組合也未必能構成風格。風格是額外的遊戲,最高級的,凌駕的。
㉓ AI可以快速掌握形式與內容,可以節省時間。以節省時間換取更多金錢,是經濟學的道德。這不是文學的道德。文學獎於是非常弔詭,它很省時省力地組合了一群畢生志願是對抗省時省力的人,然後讓他們在這裡跟隨遊戲規則,平衡自己的耗費與節制,組合自己的野蠻與建制。我覺得這是相當漂亮的一件事。
㉔ 所以文學是增加與修正,變形與接駁,剪裁與點綴。它可以被取代,它終有一天會被AI取代,但方式絕對不會是因為AI省了時間。如果AI要取代作家,必須是以增加與推理的模式。如果AI並非為文學增加幻覺,我們就有權利拒絕被取代。
㉕ 回到文學獎,其實就是將各種野蠻滋長的文字畫一個圈起來栽培,並讓創作者有機會成長得看到天空,而非在泥濘裡幻想出不知哪來的天空。這個畫圈種植的技術本身就非常困難,是高技術的制度操作,一不小心就會被污名化為寡頭、獨裁、尋租與複製。很可惜地,文學獎並不完美,然而很幸運地就是它不完美,正因如此,文學野蠻生長。
㉖ 回到①,野蠻生長是會被剪掉的。但不受統治的藝術,本身就是藝術。藝術先有規有矩,再無規無矩。(至於AI,當它還是靠著日常語言的一方,並無法推理出如何由日常推理過渡到藝術語言,並知悉平衡的技術時,它不會取代文學。它會做的是麻痹大眾,如若一分鐘短劇。文學沒有被殺掉,它是被忘掉。)
㉗ 無政府主義者是站在政府門外舉旗子的人,所以他們需要政府和門。同時(不是相反),政府需要他們,來獲得生機與價值。文學有自己的門,也有他人的門。我們可以挑戰門的概念,門的架構與場域,門的性別與韻腳,但今天離開時記得熄燈關門。
㉘ 最後,關於稀缺性。一年就那幾個文學獎,沒有明文門檻的就那幾個(其實沒有明文更困難,因為⑮)。所以回到⑦與⑧,為甚麼會是我得獎?我做對了甚麼?別人做錯了甚麼?我認為,運氣當然是一種解答,因為運氣就是資訊不對等時能得出來的最佳解答。但最好的解答還是線性的:單篇文學獎鼓勵先四平八穩,再雕龍雕鳳。
㉙ 聲明:以上內容只關於單篇文學獎,書獎另作別論。(還是那句:本文採隨筆體,便於「斷章取義」之。得隨時增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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