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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風格與品味的織布

2天前
讀畢需時 3 分鐘
原刊於《文訊》第488期。

我有時會想,我應該算是個相當樂意與不同媒體合作的作者了,然而媒體會樂意與怎樣的作者合作?一個作者的文章或性格要有怎樣的特徵,媒體才會選擇與我們合作?當然,深層一點來想,就是在媒體眼中,一個作者是甚麼?


先從我通常會讀甚麼開始吧,其實我是個長期泡在社群媒體上的人,跟隨著各式各樣的演算內容隨波逐流,有點像Threads上的句式:算了,演算法推給我甚麼就看甚麼吧。一種碎片的、雜食的、方便且易受批評的、不專業的吸收。不過敗也演算法成也演算法,我的臉友Ins友脆友都有為數不少是文學愛好者,甚至是從業者,於是文學資訊並沒有因為我的懈怠而離我遠去。


我想說的是,不論是閱讀心得也好,又或現象評論也好,我所觀察到的文學資訊大多都來自作者本人。個體比群體更容易進入我的版面,提供者多於組織,而平台輾壓媒體。在我十年前短暫任職媒體時,曾經遇上一個無解的問題:怎樣把讀者從社群媒體上引導到網站,並且——公司還真的設了個計時器——最大化他們在平台上停留的時間,以增加廣告收入?我覺得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社群平台如同毒品,而網站只是旅途中偶遇的風景。


似乎後來我們漸漸在這種趨勢裡習慣了,一個作家經營自己,把自己當成一個品牌,已經是難以逆轉的事情了。過往這種品牌學大多仰賴媒體或大學等文學建制,在如今分眾的年代下變得野生得多。我們在不同地方書寫,表現個性,連結讀者,幾乎就是一種散文的邏輯,去創造一個專屬自己的東西,以一手技藝表達自我。


在這個狀況下,作者到底是甚麼呢?也許還是回到傅柯吧:作者的任務是分類,把他所看見的東西組織成文章,這個文本是從海量的資訊汪洋裡萃取出來,並由他們賦予了品味與價值。這個價值,尤其是AI年代,代表著作者本人的署名。我們如今接收資訊,不可迴避的吸引力就是作者本人的署名。


在媒體眼中的作者是不是就是如此?署名的集合,風格與品味的織布?倘若如此,媒體在每期專題或是網絡上的恆常形象,這套穿搭風格應該如何經營?從九十年代開始網絡興起直到現在,我們看到各種傳統媒體與出版業都面臨著相同的衝擊,而讀者與作者因為發表與接受的機會變得靈活,甚至在社群媒體上獲得了溝通的直通車,媒體的聚眾能力變得無比艱難。


於是,作者的考驗也在這裡。儘管作者有著自由自在的發展空間,但是媒體也好,建制也好,首先的優點就是人多力量大。作者需要機構一如機構需要作者,現在的難關在於媒體與作者都需要敏捷而靈活地換裝,順應氛圍為著各式各樣的事情署名。但是讀者究竟需要多少的簽名?需要怎樣的簽名?作者和媒體應該怎樣合作,才能讓人停下來欣賞這些署名的集合?


合作總是艱難的事情,而這裡只能是篇幅有限的思考。但讓我們以一種武斷的方式來作個總結吧:在這個碎片化的、個人魅力凌駕於平台的、局部大於整體的年代,是不是其實就是一個(華文)散文的年代?我們先來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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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香港,落腳台北。

著有小說集《煙街》、《代代》,散文集《痞狗》及《造次》。

改編電影劇本《什麼都沒有發生》企劃入選金馬創投,

譯有《奶茶聯盟》。

曾獲Openbook好書獎、台北國際書展大獎首獎,

臺北文學獎年金大獎。入選九歌散文選。

文章見網站:mukyu.online;IG筆記:不搞掂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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